1.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、政策措施,完善教学质量监控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;
2.根据学校工作规划和教育质量监控中心年度工作计划,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(包括但不限于:教学质量、素质教育、人才培养、课程实施、常规教学管理、考风考纪);
3.对学校教学管理部门、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控与评价。指导分院(部)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并进行宏观管理;
4.对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,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相关信息,提出整改意见,并监督落实;
5.组织开展教学质量奖评选等评优评先工作,完善激励机制;
6.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;
7.组织开展“三期”及各类专项教育教学质量检查;
8.负责组织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、填报;
9.编制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;
10.受理各部门、教职工、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提出的教学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,并负责向建议者反馈处理结果;
11.收集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各种社会评价数据、信息,通过分析论证,向学校提出教育教学质量改进的意见和建议,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决策参考;
12.负责学校教育质量监控中心网站建设、维护、更新、信息发布组建学校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队伍并开展工作;
13.建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相关档案资料;
14.组建学校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队伍并开展工作。